土家民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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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酉阳县志》记载,酉阳的当地农村房屋建筑有自己的特点。

在酉阳的东部,农民多喜平房三柱四简或五柱四简,小青瓦平房甚多;在麻旺、龙潭坝区则是8-10户的农村院落,门廊宽敞,院坝平整,利于户外活动,立面上虚下实,对比鲜明。在酉阳的西南部和中部地区,则多依山建筑住房,由于地势高差,造成半地下室,农民多喜欢在正房两端搭配厢房,利用三柱四简的结构形式外悬走廊,底层作柴房或猪牛栏使用,为典型的吊脚楼。高寒地区屋檐矮而长,净高2.7米,出檐长1.2米,室内居室提高1米,上钉望板,下面楼板,称为“天楼地整”,底层堆放杂物,并起防潮通风的作用。酉阳县农村房屋的传统形式多为前院后坎,院坝设在屋前,在住房两侧或后坎上配置有林盘地,竹林茂密,衬托着整个建筑物,配为七间九间,是为了子女分家可以不出屋形成的另两种组合形式。

整个房屋的布置大体是:卧室布置在堂屋的内则,名日正房,便于两代分居,也有设前后正房;后房设门与堂屋相通,又可直接对外出入,利于家庭成员的合理分居。由于农用家具尺寸都比较大,所以房屋的开间比较宽,一般为4米、4.33米,堂屋为4.5米。堂屋,用途最广,是接待客人、吃饭、休息、婚丧喜庆、家人节日团聚、学习等活动的场所,在生产上是农副产品加工的场地。为便于抬筐挑担进出,一般开设双扇门。厨房,农村习惯称为“火铺屋”,不仅作炊事用途,解决吃饭,还要解决饲料加工。火铺是冬天取暖的一种主要设备。中、低山地区普遍有火铺的设置,高山地区则设火炕,其功能一样。除此之外,厨房内也设单独的灶台,但不常用,为照料小孩,摇背窝、轿椅等物也多放于厨房,为适应综合使用,所以面积较大。

农村房屋在正屋的两侧或后面,往往还配有附属建筑。如猪牛栏、厕所以及肥料、饲料、柴草的存放间等,农房按建筑面积计算(包括附属建筑在内),每人平均16平方米左右。